為更好的履行稽核審計自我監(jiān)督、主動防范、查錯除弊、規(guī)避風險的職能,作為稽審人員,筆者在理論學習和業(yè)務實踐中不斷學習新知識,總結經驗,認為要開展好稽審檢查必須念好“深、實、細”三字經。 “深”即深入問題實質。透過表象問題查找本質問題,開展檢查時不能局限于業(yè)務本身,更不能僅僅著眼于表象問題,要對問題進行深入檢查,查找深層次問題,揭示深層次風險。財務方面如科目使用不正確,要查找問題發(fā)生原因,是操作失誤、制度理解有誤還是為逃避監(jiān)管規(guī)定故意而為之;貸款方面如貸前調查不實,是沒有深入實地調查未調查清楚,還是客戶欺瞞提供資料,又或是為了發(fā)放貸款故意編造;再如貸后從未結息,是否貸前調查未對借款人狀況進行如實反映、貸后是否未跟蹤資金使用和經營狀況、是否“帶病”準入且未采取有效措施改進造成。 “實”即問題要查實。要多方收集證據對問題進行充分證明。審計證據分為書面證據、口頭證據、實物證據、錄音錄像證據等,界定問題時,應找準不同突破口,多方收集證據,將所說明問題落實清楚,使被查單位無從辯駁。如貿易背景不真實,一是應通過發(fā)票查詢對所提供發(fā)票的真實性進行核實,二是要實地調查,查詢相關賬務記錄或憑證落實貿易是否真實發(fā)生,三是要對貿易中涉及的實物進行查看,落實是否真實存在。證據要環(huán)環(huán)相扣、互相印證,對所界定問題從不同角度進行證明。 “細”,即詳細檢查。全面覆蓋檢查涉及事項;鼘彊z查涉及業(yè)務經營、內部控制、風險管理等多個方面,往往一項檢查就涵蓋業(yè)務經營的多個方面,為了確保檢查效果,稽審檢查時必須從“細”字著手,確保檢查的全面性。如內控評價檢查,從制度流程設計、內部控制措施、風險識別與評估到監(jiān)督糾改與評價,幾乎涵蓋了全部內容,檢查時必須統(tǒng)籌分配,合理安排,確保全面檢查。 在稽審實踐中,“深、實、細”三字經要協調配合,共同念好,根據檢查項目中檢查內容、檢查范圍、檢查方式等給予不同的側重,全面與重點相結合,既要確保檢查量的完成,更要保證檢查質的提升。 |
|Archiver|手機版|小黑屋|臨汾金融網
( 晉ICP備15007433號 )
Powered by Discuz! X3.2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